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
2019年8月20日起 LPR 取代贷款基准利率,本表收录此前历次调整数据,适用于老贷款合同与存量案件的利息核算
本网站数据由人工录入,仅供参考,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公布为准
按日期查询适用基准利率
查询某个日期实际适用的基准利率(按"最近一次调整值"分段适用)。查询 2019年8月20日 之后的日期请前往 LPR利率速查。
2014年11月22日 至 2019年8月19日(三档利率)
2014年11月22日起利率档次简化为三档,最新调整在最前。单位:年利率%
| 调整时间 | 一年以内(含一年) | 一至五年(含五年) | 五年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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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22日之前(五档利率)
原五段利率档次,最新调整在最前。单位:年利率%
| 调整时间 | 六个月以内 | 六个月至一年 | 一至三年 | 三至五年 | 五年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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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与适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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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被 LPR 取代
2019年8月20日 LPR 形成机制改革后,新增贷款原则上参考 LPR 定价,人民银行不再公布贷款基准利率(最后一次调整为2015年10月24日)。本表数据主要用于核算此前成立的贷款合同及存量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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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借贷案件注意利率规则的衔接
2020年8月20日修正后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以"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"为司法保护上限;但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借贷,2020年8月20日前的利息部分可适用原"两线三区"规则(年利率24%以内受保护、24%-36%为自然债务、超过36%部分无效),之后的利息部分按起诉时一年期LPR四倍计算。逾期利息、资金占用损失也常参照同期基准利率或LPR主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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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工具
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请使用 LPR利率速查(含4倍LPR司法保护上限自动计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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